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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人才项目常见问答汇总
最后更新:2015-02-06 | 【 【打印】

一、百人计划

  Q:备案后是否还发备案通知书?

  A:用人单位将候选人材料报院后,不再下发备案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即自动备案;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超出配置指标的候选人,人才处相关负责同志会与单位联系,说明问题,将申报材料退回。

  

  Q:“百人计划”择优时间有什么要求?

  A:A、B类候选人应在通过招聘评审后2年内参加院择优支持评审,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候选资格。

  

  Q:“百人计划”择优工作组织要求是什么?

  A:A类候选人参加由院委托用人单位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B类候选人参加院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

  

  Q:“百人计划”终期评估工作流程及要求?

  A:入选者须在执行期结束后1年内参加由院委托用人单位组织的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分为推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延期评估的入选者不能被推荐为优秀。

  

  Q:院对研究所推荐上报的终期评估为优秀的入选者的审定流程及要求是什么?

  A:用人单位须对终期评估结果推荐为优秀的入选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人事局。由人事局组织综合评估,遴选出不超过参加本年度终期评估总人数20%的优秀候选人(其中“百人计划”执行期间获得“杰青”者可不参加综合评估,直接推荐为优秀)。

  

  Q:“百人计划”入选者岗位津贴标准?

  A:入选者在计划执行期间,除享受国家和研究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和医疗等待遇外,可享受2000元/月的“百人计划”岗位津贴,期限3年(从院统一发文下个月起始)。

  

  Q:对“百人计划”终期评估优秀的人员有什么支持?

  A:终期评估为优秀的入选者由院颁发证书,并继续享受3年的“百人计划”岗位津贴。被评估为优秀的Z类入选者,将获得院奖励资助60万元。

  
    二、千人计划

  Q:“千人计划”每年申报几次?大概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A:从2013年开始,“千人计划”每年组织申报推荐1次。一般4-5月份开始申报。

  

  Q:“千人计划”年龄条件是什么?

  A:创新人才长期、短期的不超过55岁(人文社科项目不超过60岁)。青年千人不超过40岁。

  

  Q:外籍人员是否可以申报“青年千人”?

  A:可以。

  

  Q:依托重点实验室平台申报一定要是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吗?

  A:“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中的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

  

  Q:怎样落实千人相关待遇?

  A:千人全职到位后,需将到岗证明和工作合同报送千人窗口、当地组织部门、院人事局,据此落实国家和我院相关待遇。院支持经费一般会在10月份拨付。

  

  Q:千人变更工作单位应如何操作?

  A:对于千人调进调出等信息,应报人事局备案。从外单位引进千人后,需将研究所同意接受该千人的说明、千人原单位同意千人调离的说明、研究所与千人签定的工作合同(复印件)及办理千人变更工作单位的请示报送人事局。

  对千人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变动和情况,请用人单位及时向人事局汇报协商。

  

  三、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

  Q:优青申报有何要求?

  A:优青不占卓越青年科学家申报名额,只要35周岁以下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优青只能申报20-50万的匹配经费支持,不能申报该项目经费的支持。

  

  Q:是否必须推荐青促会成员?

  A:应优先推荐青促会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请与人事局提前沟通。

  

  Q:西部所和新建所人员可以放宽年龄限制吗?

  A:不可以。所有申报人均须在35周岁以下,须符合申报通知中规定的出生日期条件。

  

  Q:论文引用情况可以在网上自己查阅吗?

  A:论文引用检索报告须由文献情报中心等正规机构出具。

  

  Q: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都要在截止日期前送达吗?

  A:电子版须在截止日期前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只要在截止日期前进行交换、邮寄或快递即可(以邮戳为准),无需派专人送达。

  

  四、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

  Q:中科院青年科学家奖的申报时间和名额?

  A:每年评选一次,表彰院属各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共10名,申报时间以每年通知为准。

  

  Q:中科院青年科学家奖的入选主要条件及要求?

  A:全职在我院工作,并在相关研究领域有重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提出过重要创新学术思想、做出过重大科技成果,并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候选人年龄截止至当年1月1日不超过40岁。

  

  Q:中科院青年科学家奖的推荐评审流程?

  A:候选人由院属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所(校)务会审核提名,各单位严格遴选推荐本单位候选人后报送材料至人事局,由人事局组织综合评审并提名建议人选,公示无异议报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正式获奖人。

  

  Q:中科院青年科学家奖的奖励金额?

  A:获奖人将获得5万元人民币奖励。

  

  五、创新交叉团队

  Q: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45岁的规定怎么理解?

  A:只有西部和新建研究所的团队成员可略超过45岁。其他单位的团队负责人与成员均不得超过45岁。

  

  Q:可以与国外单位合作吗?

  A:交叉合作团队只面向国内单位,如要与国外单位合作的请申报创新国际团队。

  

  Q:团队成员可以有外籍人员吗?

  A:只要外籍人员为国内合作单位中的正式职工,可以参加。

  

  六、创新国际团队

  Q:各单位申报的新组建团队是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A:不是必须,由单位自定。各单位申报的团队通过院立项审批后,再由依托单位组织论证,启动试运行。

  

  Q:“海外知名学者”能否为外国人?

  A:团队推荐的“海外知名学者”原则上应为华裔。

  

  Q:外专局支持团队试运行经费额度是多少?

  A:每年外专局核销金额上限会随国家政策有所变动,例如2013年外专局批复的额度资金上限为20万元,如实际超出限额只可按批复的额度进行核销,低于限额的实报实销。

  

  Q:团队试运行经费能否跨年度或用于国内专家?

  A:试运行经费只能用于试运行期间(一个年度)使用,不可跨年度,结余经费将被收回。试运行经费只能用于团队海外专家(外籍或持有绿卡),请参考有关通知做好年度经费的使用计划和财务管理,在年底进行集中核销。

  

  Q:团队试运行经费核销如何填报?

  A:关于经费核销的重要事项都会在工作部署通知中明确列示,具体要求为:

  1.国际旅费:海外专家:15000元/人次,资助标准内实报实销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费用或其他交通费用;

  2.城市间交通费:3000元/人次,在生活费中支出,资助标准内实报实销入(出)境口岸至工作城市往返中国境内费用;

  3.零用费:西方专家:200元/人•天,独联体专家:300元/人•天,每次最多资助天数为30天,超出部分由专家聘请单位支付;其中,采取协议工资方式支付可填入专家零用费一栏核销。

  4.专家生活费:600元/天,每次最多资助天数为30天,超出部分由专家聘请单位支付。

  5.海外专家工资:实行协议工资制的,需提供已签订的工资协议,且最多只能报销工资总额的60%。

  以上第(1)、(2)项需提供海外专家护照出入境复印件;只可选择第(3)或第(5)项中的一项进行报销,且第(3)、(4)和(5)项需有专家本人认领签字或相关人员代领签字。此外,所报销票据中不得含旅行社发票。

  

  Q:团队经费核销系统的使用?

  A:外专局提供的决算报表系统每项目期限皆为30天,与团队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操作情况不一致,造成经费填录后系统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大多数团队需要调整相关数据,给核销带来极大的不便。建议各团队在提交材料前,可先下载“国家外国专家局决算报表系统(录入版)”试填,如审核不通过须及时修改,避免重复替换表格影响工作效率。

  

  七、中国科学院海外评审专家

  Q: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A:1.以华裔为主,应在海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职位;

  2.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我院“海外评审专家”的入选者、本单位的“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不应再推荐。

  

  Q:支持的10万元经费如何拨付?

  A:在3年资助期间一次性拨付。

  

  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Q:政府特贴人选基本条件?

  A: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其他具体要求可见人社部相关管理办法与通知。

  

  Q:政府特贴工作原则及基本要求?

  A:各院属单位应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式结果无异议后材料上报院人事局。上报人选应按照下发指标遴选推荐,原则上不超报。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Q:政府特贴报送材料?

  A:数据库文件(《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表-填录后形成RPU格式文件)、《专家情况一览表》,推荐报告(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内容),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rcxt@cashq.ac.cn邮箱。

  

  Q:政府特贴的个人采集工具在哪下载?

  A:相关表格、软件可从人事局网站“办事指南”人才工作栏目中下载,其中《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也可登陆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zhichen.com.cn/DownLoadShow.asp?id=220。

  

  九、海外人才走进科学院

  Q:“海外人才走进科学院”活动来访人员经费管理流程是什么?

  A:活动来访人员的经费按要求由接待研究所负责办理报销事宜并先行垫付相关经费(资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人次),待拨款时由院财务统一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到接待研究所。

  

  Q:活动结束后需要上报哪些材料?

  A: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员应严格按照活动部署通知列示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提交各类有效的核销票据、信息表及活动总结等材料,收到材料后院里核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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