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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 【 【打印】

各学科组:

近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1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是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通过个人申报、拟进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争取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创新型人才。

一、人选基本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当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二)31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前沿领域。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选拔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组织选拔,每年一次。

(一)组织申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开展“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组织申报。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博士自主联系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三)单位审核。拟进站单位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四)专家评审。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评审专家为国内知名专家,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成员为主体。

(五)人选确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审定专家评审结果,并确定拟资助人选;拟资助人选名单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文公布资助人选。

四、资助额度、人数与期限

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初期每年资助200人,以后可逐步扩大。资助期限为两年,如需延期,两年后的经费由博士后研究人员与设站单位、合作导师协商解决。

五、请各学科组积极联系和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若有申报人选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申请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兴琪、钟海民

联系电话:61430486108133

 

 

附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64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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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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