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高原所
首 页 部门简介 办事指南 纪检监察审计 人事人才 研究生教育 离退休工作 常用下载
人事人才
人才招聘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人才 > 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 【 【打印】

所属各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好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对来自企业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人选适当放宽推荐条件。

2. 坚持以用为本。推荐人选要符合国家和部门及地方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重视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快、市场估值高的“独角兽”公司中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同一法人单位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

3. 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推荐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推荐;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 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严格选才标准,把推荐对象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

二、条件要求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3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5.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1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639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四)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2.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3.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突出;建立为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良好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愿意申请的, 请认真按照附件要求,于2018115日前将推荐表(见附表)电子版提交组织人事处,研究所遴选出上报。

联 系 人:钟海民/张兴琪 

    联系电话:6108133/6143048 

    电子邮箱:zxqi@nwipb.cas.cn 

 

 

组织人事处 

201814 

           
附件
· 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电话:0971-6143048 | 传真:0971-6143282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