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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 【 【打印】

 

所属各部门:

根据《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方案》(青办字〔201632)和《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细则》(青组字〔2016181)精神,为做好第三批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以下简称“青海千人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省战略,按照“坚持标准、高端引领、择优竞争、整体推动”的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企业发展、民生建设等领域,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领带动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二、申报项目及基本条件

()引进人才项目。引进人才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4种类型。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对象为省()外各类人才。

2.一般应未全职在青海工作,已在青海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201761日以后引进)

3.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创业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4.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注意推荐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人才。

5.直接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柔性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且每年在青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完成相当的工作任务。

6.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1名成员达到“青海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层次或整体达到相应的条件。

()培养人才项目。培养对象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4种类型。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各类人才。

2.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创业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3.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拔尖人才培养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注意推荐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人才。

4.用人单位须制定申报人选培养计划书。

5.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至少有1名成员达到“青海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层次。

()其他要求。

1.党政群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2.省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申报“青海千人计划”,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3.注意联络推荐符合条件的往批援青人才、往届博士服务团成员申报柔性引进人才项目。

三、申报名额

一般杰出人才培养人选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领军人才培养人选不超过6个、拔尖人才培养人选不超过12个、创新创业团队数量不超过2个。

四、申报时间

请申请者将申请材料(只发申报人选汇总表、申报书,不用发附件)于2018310日前提交组织人事处,研究所遴选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各市州、省直归口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人选推荐报告、申报人选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

()培养引进人选附件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护照)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入选国家、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或工程的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3.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

4.主要成果(科研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关键页)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与所从事专业领域无直接关系的不必提供)

6.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服务)合同或意向性工作(服务)协议,培养人才的培养计划书;

7.成果转化等证明材料;

8.两名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9.电子版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按“姓名[单位].JPG”规则命名,分辨率413*626以上,文件大小1M以上)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新创业团队附件一般应包括:

1.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相关材料;

2.团队其他成员基本情况;

3.创新创业项目情况简介(项目基础、项目计划及项目前景)

4.团队依托的创新机构和科研项目载体;

5.团队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可登录青海新闻网http://www.qhnew.com/通知公告/下载。(点此下载:青海千人计划申报书)

()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十二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同类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成册。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各市州、省直归口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hsrcb@163.com;电子文档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人才办。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531日。

七、注意事项

()各市州、省直归口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本地区、本领域申报工作。要主动作为,充分调动用人单位积极性,加大力度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要整体规划,有序安排好本地培养人选推荐梯次。

()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申报推荐关,深入了解申请人的能力、实绩和贡献,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规范程序,公正推荐;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各市州、省直归口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申报标准审核申报人选的有效性,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兴琪    钟海民

联系电话:6143048   6108133

邮箱:zxqi@nwipb.cas.cn

 

 

组织人事处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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