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分院机关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科发人字〔2013〕201号)、《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机关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科兰发人字〔2014〕21号)等文件精神,经兰州分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兰州分院系统单位公开招聘机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和应聘条件
(一)综合处副处长
岗位职责:协助负责机关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承办会务组织、机要文书、院士联络与服务、公务车辆、会议室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与服务能力,较强的服务意识。有负责过机要工作和从事过公共事务管理及办公室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优先。
(二)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岗位职责:协助负责分院工会、统战、扶贫和离退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二、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副处长及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新提任的应在业务主管岗位工作满3年(含七级职员满3年或具有六级职员任职经历),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
9、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优秀。
10、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文章,或起草过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
1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修订版)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其它未尽事宜,需要满足《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机关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分院发布公开招聘通知。
(二)应聘人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成立兰州分院岗位聘用委员会,成员由分院领导和有关管理专家组成,聘用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
(五)岗位聘用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通过投票表决提出拟聘推荐人选。获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票的,视为通过。
(六)组织人事处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职工意见,并形成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同意”超过三分之二(含)的,可列为拟聘人选。
(七)分院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由分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方式聘任。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人事管理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中国科学院及中科院兰州分院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工作安排
1.应聘人员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部门及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后,填写应聘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提供能够证明其任职能力的相关材料。
2.新进机关人员应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岗位任职及专业资质等说明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相应的证书证明复印件。
3. 应聘人员提前准备15分钟 PPT报告以备答辩,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况、工作业绩、对应聘岗位认识、工作设想和承诺。
4.相关材料请于2015年 11月10日前交组织人事处。
5.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于祁 张兴仁
电 话:2198853 2198882
Email:yuqi@lzb.ac.cn lzfyrjc@lzb.ac.cn